泰州日报社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成交公告
2025-09-30
江苏/泰州 中标结果
泰州日报社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成交公告
江苏/泰州-2025-09-30 00:00:00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州日报社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中标/成交金额
*泰州城投沁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南园新村**号(*楼)******.**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泰州日报社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泰州日报社,包括主办公大楼(含地下车库)、附属楼、文化产业园内部分公共区域,大院内外广场及绿化区域。

服务内容:

*、泰州日报社办公大楼(含地下车库)、附属楼、文化产业园部分公共区域,大院内外广场及绿化区域等卫生保洁;

*、泰州日报社对外**小时安全护卫值守包括传达室、消防控制室、配电房**小时安全护卫值守、安全防范和内部秩序管理;

*、泰州日报社内外广场车辆秩序维护和管理;

*、会务接待;

*、本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单位应从本物业管理实际出发,根据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和标准,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人员和各类服务人员,制定完整、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服务运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物业管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物业管理单位应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服务,必须保证整个项目楼宇的设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物业管理单位对大楼的环境保洁服务,提供整洁、卫生、美观的环境;物业管理单位会议保障服务,做到接待热情周到,会议服务及时到位;物业管理单位应为楼内办公人员提供优美的工作环境;物业管理单位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凤、王国海、景吉庆、林宇、娄小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日报社(机关)

单位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号

联系人:王国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号

联系人:姚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