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30 00:00:00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小型垂直起降电动固定翼无人机及配件电池组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小型垂直起降电动固定翼无人机及配件电池组采购 |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测试并通过验收。(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小型垂直起降电动固定翼无人机及配件电池组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在发售时间之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潜在投标人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远程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如为远程获取可发送扫描件至******@**.***,同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售或远程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注明联系方式)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评标依据。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十、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单聪、张建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