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设备更新项目(第八批)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30
湖北/十堰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设备更新项目(第八批)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十堰-2025-09-30 00:00:00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设备更新项目(第八批)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十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设备更新项目(第八批)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佳盈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人民路**号第三层*****

被投诉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被投诉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三、基本情况

十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设备更新项目(第八批)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将每款产品的外形尺寸都设置为“≥”,完全脱离了项目的实际需要,与采购标的的特点不相适应,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同时我司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也极其不满,完全是为了驳回而驳回。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各项参数都极具倾向性、指向性,典型通过技术参数达到“控标”的目的,同时,代理机构的答复典型“顾左右而言他”,未实质性对我司质疑进行答复。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财政局
****年 *月**日

十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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