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道铁道大厦地下室8号车库转让(第二次)挂牌披露
2025-09-30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温州大道铁道大厦地下室8号车库转让(第二次)挂牌披露
浙江/温州-2025-09-30 00:00:00

温州大道铁道大厦地下室*号车库转让(第二次)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温州大道铁道大厦地下室*号车库转让(第二次)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房产过户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房产过户之日起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在《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交齐全部价款后**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未尽事宜在《房屋转让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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