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5〕25号
2025-09-18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5〕25号
江苏/宿迁-2025-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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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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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嘉兴好人缘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诚信路****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余仁贵

被投诉人*: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初级中学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街东居委会张庄

法定代表人:顾则金

被投诉人*:江苏万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府前小区*****

法定代表人:林敏

相关供应商:徐州泽康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杨龙

法定代表人:徐州市云龙区电商科技产业园*****

嘉兴好人缘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人缘公司”)对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初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万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皂河初中餐厅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徐州泽康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康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五条数据填写不实,应按照规定作为无效响应。

(二)投诉请求

取消泽康公司的成交资格,从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驳回其他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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