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新疆伊犁建能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国有债权挂牌披露
2025-09-30
山东/泰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新疆伊犁建能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国有债权挂牌披露
山东/泰安-202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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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新疆伊犁建能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股权及全部国有债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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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新疆伊犁建能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股权及全部国有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疆伊犁建能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债权转让价款*****.******万元,国补资金价款****万元(由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代收代付)。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截至****年*月**日,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年,新疆伊犁建能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与伊犁旷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约定由乙方(伊犁旷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结合甲方(新疆伊犁建能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伊宁市边合区上海路与广东路的项目现状,协助甲方依法合规的对该项目进行处置(相关问题由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予以核实确认),以期实现甲方的项目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处理意见的批复。受让方需承接伊犁建能作为甲方的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 *.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实力,相应的支付能力。 *.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受让体或通过信托、代持等方式委托摘牌。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公司偿还债务与追索债权的权利和义务,且需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后的**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完成标的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受让方需承诺,在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受让方需承担标的企业解决国补资金的连带责任,转让方不再对解决标的企业国补资金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