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师大站TOD综合开发项目购物...
2025-09-30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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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2025-09-30 00:00:00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师大站***综合开发项目购物中心委托运营事中跟踪分析报告编制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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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师大站***综合开发项目购物中心委托运营事中跟踪分析报告编制服务(第二次)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师大站***综合开发项目购物中心委托运营事中跟踪分析报告编制服务(第二次)

采购人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

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

****.*.**

公示期

****年*月**日***月*日

响应最高限价

*****元

评审方法

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含税价)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综合评估得分

第一名

成都弘祥银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第二名

成都臻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第三名

绎达咨询(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无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投诉机构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询价人/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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