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9-30 00:00:00
,
为加快落实《****年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东漖街道被确定为“新业态与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服务”试点单位。现以“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遴选 * 家具备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接本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
一、遴选单位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二、服务项目
东漖街道新业态服务项目。服务机构需按照《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服务清单》于****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预定绩效目标的**%,期满提交材料给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街道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拨付。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万元(含税金)。
四、服务时间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
五、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一)遴选服务机构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或企业,业务/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培训”资质;
(三)遴选服务机构需具备服务新业态人群经验,配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员和资源;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黑名单或工商登记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报名当周内);
(五)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报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及文件递交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东漖南路***号四楼政务大厅咨询台,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密封件,同步发送 *** 扫描版至邮箱*********@***.***(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单位简称”);
(四)资料提交:
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服务新业态人群的相关案
*.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明细。
以上材料要求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处加盖骑缝章;逾期、未密封或资料缺失的,一律拒收。
七、中选机构确定
(一)本次遴选须有*家或*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选工作由东漖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不足*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遴选活动。
(二)遴选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内容,结合服务机构资质、相关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服务内容数量等因素确定中选机构。将给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未中选机构不发通知。
(三)遴选结果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费用均自行承担。
八、签订服务合同
中选机构与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九、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报名时间或其他相关信息将通过补充公告等形式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密切留意、关注。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