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57号)
2025-09-30
天津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57号)
天津-202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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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环湖医院天塔院区厨房、餐厅设备及排油烟系统设施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天津市环湖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号
当事人*: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号美年广场**号楼门
当事人*:盛诺信(天津)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西南楼四新里*****号*******
四、基本情况
(一)调查事项
根据反映问题,本机关对以下事项开展调查:
*.中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蔬菜高温冷藏库、肉类低温冷藏库的产品制造商不属于制造单位。
*.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生产能力。
*.中标人在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填写的产品品牌盛诺信属于虚假应标。
(二)审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由当事人*委托当事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万元。****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当事人*,中标金额**.*万元。
经审查,事项*部分成立,影响中标结果;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