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29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09-29 00:00:00
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万创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潜山南路***号路蔚蓝商务港*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伍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服务地点:安徽艺术学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评委专家名单:郭铮、李晓兵、王亚鹏(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艺术学院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艺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燕、李渊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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