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公开拍卖
2025-09-30
云南/红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石屏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公开拍卖
云南/红河-2025-09-30 00:00:00

石屏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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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税务局公务用车公开拍卖公告

云南洪盛拍字[****]**号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年**月**日**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网址:*****://****.**.***.**/*****************/#/********?****=**),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务用车一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云*·*****(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

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

检验有效期:****年**月

(资料摘自车辆评估报告)

*、云*·*****(迈腾牌小型轿车)

云*·*****(迈腾牌小型轿车)

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

检验有效期:****年*月

(资料摘自车辆评估报告)

以上车辆信息摘自《车辆鉴定评估报告书》

二、竞买人资格及登记手续办理

报名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意向登记表(由拍卖公司提供,企业法人须加盖公章、公民须签字按手印)。

(二)企业法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公民需提交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交证明该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信用代码、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按捺手印)。

(三)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四)报名时间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标的展示时间:********日至**********时止。

*.标的展示地点:石屏县税务局大院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解先生 ************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有可能存在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委托人对此次拍卖的标的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拍卖标的与评估报告完全一致。

(二)我方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介绍和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担保,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三)竞买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情况,自行判断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及价值,提交报名的竞买人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告及资料内容均来自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请各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我公司仅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拍卖的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转让、过户途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网址:*****://****.**.***.**/*****************/#/********?****=****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二)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场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拍卖成交款的缴纳及标的移交

(一)成交款的支付要求:买受人须于拍卖会结束当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成交款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屏支行

账 号:*******************

(二)标的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拍卖佣金后*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到标的存放地自行提取并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后移走标的物,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方式、时间及规则

(一)拍卖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

(三)拍卖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网址:*****://****.**.***.**/*****************/#/********?****=**

(四)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五)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买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八、拍卖佣金: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当日向云南洪盛拍卖有限公司支付约定的拍卖佣金(详见竞买意向登记表)拍卖佣金汇入下列账号:

账户名称:云南洪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个旧支行

账号:*** *** *** *** *** **

九、**数字证书办理:

(一)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网址:*****://****.**.***.**/*****************/#/********?****=**)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二)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三)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十、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网址:*****://****.**.***.**/*****************/#/********?****=**),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二)买受人以其他理由拒绝支付成交款的。将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网络竞价时间

(一)网络竞价(拍卖)开始时间:**********时。

(二)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可于**********时以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网址:*****://****.**.***.**/*****************/#/********?****=**)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恶意串通的,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号》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和个人,将提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企业法人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十四、此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网址:*****://****.**.***.**/*****************/#/********?****=**)上发布。

十五、其他

(一)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二)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十六、联系方式:

云南洪盛拍卖有限公司:许先生 电话:***********

云南洪盛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信用承诺书.****
*
竞拍申请书.***
*
竞买承诺书.***
*
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
*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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