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凤城小区等1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EPC总承包)终止招标的公告
2025-09-29
新疆/昌吉 终止废标
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凤城小区等1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EPC总承包)终止招标的公告
新疆/昌吉-2025-09-29 00:00:00

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年老旧小区改造(凤城小区等**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总承包)终止招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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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年老旧小区改造(凤城小区等**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总承包)终止招标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昌吉州玛纳斯县****年老旧小区改造(凤城小区等**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总承包)(标段编号:***********************)于****年*月**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昌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新疆万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昌吉州玛纳斯县****年老旧小区改造(凤城小区等**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收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函。于****年*月**日收到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资格的函。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终止招标,后续会重新开展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后续招标事宜。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附件: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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