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淝河监狱(安徽省监狱总医院)2025年度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采购项目01包、06包、07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29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省淝河监狱(安徽省监狱总医院)2025年度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采购项目01包、06包、07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5-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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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淝河监狱(安徽省监狱总医院)****年度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采购项目**包、**包、**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安徽省淝河监狱(安徽省监狱总医院)****年度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采购项目**包、**包、**(项目编号:********************/***/***)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兴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前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泰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前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嘉和百兴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鼎桥科技有限公司;

    **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前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市良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弘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截止日期:************分。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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