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9-29 00:00:00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开福区****年一元民生保险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为全面提升开福区应急避险救助能力,增强开福区全体人员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推动商业保险与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故救助保障有效对接,通过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为开福区辖区范围内人民群众购买定制保险服务,对开福区范围自然灾害灾后人员伤亡及见义勇为救助补助,由商业保险公司给与保险赔付,进一步提升全区居民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有效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降低风险管理成本、增强社会稳定以及提高政策满意度。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承保对象:
开福区辖区范围内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往来开福区行政区域的各类人员。
*、保障期限:
壹年。自与保险公司办理承保手续、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障范围:
| 保障项目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 自然灾害救助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因暴风、暴雨、崖崩、雷击、龙卷风、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意外事故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因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公共安全事故导致的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火灾爆炸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高空坠物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所发生的高空坠物事件,对第三者造成了意外伤害且无法找到明确责任人的事故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见义勇为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所致的意外伤害责任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传染病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因甲类重大传染病疫情造成的伤害责任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公共安全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造成第三者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其它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被精神病伤害导致身故/伤残。 | 每次事故每人身故身残限额**万元/人(其中含医疗费*万元) |
| 其它 | *、在开福区行政区域内承保责任与主险需拓宽的一致,因主险本身的责任和拓宽的责任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 *万元/人 |
*、保险责任描述: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方案约定范围内的保障项目,造成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身故/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方案约定范围内的保障项目,造成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约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由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体伤残的,由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用的,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中标供应商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理赔流程
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快速、便捷的理赔流程,以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后可以快速得到赔偿。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壹年。自与保险公司办理承保手续、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门的服务团队且不少于*人,其中包含项目经理及相应专职人员。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实施服务团队成员表,列明项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等信息。
*、提供***天***小时全天候出险、承保理赔服务,在长沙市辖区范围内的任何区域发生出险事件后,成交供应商需在事件发生地当天成立办事处,驻扎专项小组,专项负责理赔服务。
*、成交供应商接到保险报案后应即速派人到现场查勘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施救,对有伤亡人员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不受任何节假日限制)。
*、要求对出险当事人提供紧急的措施。如建立小额赔案免查勘、突发医疗费垫付制度及紧急救援、预付赔款、便捷理赔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等便捷服务。
*、保险事故手续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员协助收集,在参保人员范围内的自然人所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材料后,承诺在*日内向采购人递交申请并在 **日内完成理赔手续,将赔款转账支付到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验收标准:
验收责任主体: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组织形式: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开财发〔****〕*号)的规定执行。
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由开福区应急管理局组建验收小组;分两次验收。
*、验收程序
(*)启动验收程序:开福区辖区户籍的自然人(包括开福区行政在编人员,开福区辖区内务工、就学等自然人)、拥有开福区辖区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居民,全部纳入一元保险范围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成立验收小组:由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派遣*位成员组建验收小组。
(*)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货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内容
(*)第一次验收:依据政府采购合同、保单、保单合同、响应文件进行验收。①具体内容: 开福区辖区户籍的自然人(包括开福区行政在编人员,开福区辖区内务工、就学等自然人)、拥有开福区辖区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居民,是否全部纳入一元保险范围内;②响应资料核实:在成交后,成交供应行须向采购人提供响应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成交人响应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响应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次验收:在保险期满后,依据保险期间出险记录、赔付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采购合同及采购需求严格执行。
*、争议处理: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递交书面材料,由双方商议解决。
*、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开福区“一元民生”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行为的,将取消本项目业务资格,采购人依法对其及相应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 ①未按保险合同履行保险责任的服务职责; ②泄露或者滥用参保人员信息; ③单方违反合作协议,中途退出开福区“一元民生”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④违反保险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成交供应商因重大股权变动、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或者由接管人管理其资产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及中国保监要求处理后续事项。
*、违约责任
(*)保险人未在约定期限内作出核定或未说明拒赔理由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同意赔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若因保险人过错、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导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保险人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按应付保险金额的**%计算。
(*)保险人未按期履行赔付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自延迟之日起,按延迟支付金额每日*‰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保险金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七、其他要求:
*.*支付单位: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付款方式: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在报价中涵盖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