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29 00:00:00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
同类项目:食堂蔬菜***;、调味品
同类项目:调味品***;、干货
同类项目:干货***;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委托,就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评标室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采购要求清单附表*投标费率 |
采购要求清单附表*单价累计值 |
采购要求清单附表*投标费率平均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合肥纤荣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元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合肥丹萌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元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美心缘食品有限公司 |
**% |
***.*元 |
***%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年(四季度)罪犯食堂蔬菜、调味品、干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本招标项目“附表*蔬菜类”及“附表*鱼、鸡、鸭、肉类”,结算时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公示的“安徽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包含的本项目采购的商品价格为基准,计算方式不变。网站和所列清单均无采购商品价格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定价。
本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答疑澄清内容为准,其余不变。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