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29
安徽 中标结果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2025-09-29 00:00:00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 同类项目:制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并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泰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立方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泰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立方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威海柏林圣康空氧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立方米

公示期为****年****日至****年******:**。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评标情况简述: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授权委托书。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一次性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优质采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 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 购商的解释为准。

优质采客服电话:************ 网站媒体合作请联系:************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做如下答疑澄清: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因本项目涉及的医疗设备仅限于制氧设备,根据国家药监局医疗设备分类明细,均属于二类,实行备案管理,无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只需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即可。建议修改。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要求*.*资质要求第(*)款:(*)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现修改为:

*.*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第一项投标人业绩:****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三级医院制氧服务业绩的(含在履约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

*)从招标文件需求来说,本次招标要求满足医用氧纯度≥**.*%标准,但业绩要求中未明确要求,那么三级医院制氧服务(富氧空气**%)业绩,能不能算有效业绩?

*)本项目是招制氧服务,制氧设备销售的业绩能不能算有效业绩?

回复:(*)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三级医院制氧服务业绩,均算有效业绩,不考虑医用氧纯度。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制氧服务,制氧设备销售的业绩不算有效业绩。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

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优质采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 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 购商的解释为准。

优质采客服电话:************ 网站媒体合作请联系:************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