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22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江津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重庆市江津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津多经文〔****〕*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津发改审〔****〕*号)变更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麻柳村、保坪村,龙华镇新店村、梁家村等村社。项目共分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项目,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钢构厂房*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麻柳、保坪共建*处****平方米,新店、梁家各建*处****平方米,含仓储、保鲜库、冷冻库);配套购置螺杆压缩保鲜、冷冻制冷设备、花椒烘干设备、筛分机组、粉碎机、色选机、转运和称重机组等设备;接入天然气、动力电等有关附属设施;
二期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农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龙华镇新建产业道路*.***,宽*.**,改造提升产业融合道路*.***,宽*.****.**;先锋镇新建产业道路*.***,宽*.****.**。(*)龙华镇畜禽产业设施设备项目。禽用养殖设备*套;畜用养殖设施设备*套及粪污消纳覆盖***亩。(*)产业基础配套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建灌溉管网*****米;堰塘整治*个;购置机械式螺旋变距分级机对接*套、提灌设施*套。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津发改审〔****〕*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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