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29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灾高危险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灾高危险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林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减灾救灾能力,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区内柏林镇、四屏镇、夏坝镇、油溪镇、李市镇的森林防火重点林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围绕火源管控体系、火情监测体系、以水治火体系和队伍扑救能力提升
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施工:新建林火视频监控**套、新建防火检查站*
座、新建森林消防水箱(***³)**口、新建固定式复合翼无人机场*个及安装机场配套设备、新建***波段自组网通信设备**套。
*.设备购置:风力灭火机***台;无人机**台;油锯***把;
巡护对讲机***部;消防水泵***套,其中高效能消防水泵(含水管)***套,高扬程消防水泵(含水管)***套;摩托车***辆,其中双轮摩托车**辆,四轮摩托车**辆。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区财政配套。
七、建设工期:*年。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年*月**日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火灾高危险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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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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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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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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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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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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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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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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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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