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花园小区22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公告2
2025-09-2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丹青花园小区22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公告2
安徽/合肥-2025-09-29 00:00:00
丹青花园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 丹青花园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
丹青花园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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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青花园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丹青花园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更正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评标准:“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个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且全部通过验收的所投品牌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满分*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及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个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且全部通过验收的所投品牌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满分*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及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主要部件性能”评标准:“*、所投电梯制造商生产的缓冲器的主轴静强度复合安全系数**的得*分;**轴静强度复合安全系数*的得*分,轴静强度复合安全系数*的得*分。注:以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为评审依据。”修改为:“缓冲器使用寿命:所投电梯缓冲器为原厂原品牌,模拟使用寿命**年,依据*************的实验方法与要求,以最大允许质量,***%额定速度进行不小于***次撞击测试,实验结果应满足 *************的相关要求,得*分。(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丹青花园业主委员会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青花园小区内

编:******

联系人:王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

联系人:史工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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