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南浔、石厦、瑶厝、秀山治理区)补充通知
2025-09-29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晋江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南浔、石厦、瑶厝、秀山治理区)补充通知
福建/泉州-2025-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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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
(南浔、石厦、瑶厝、秀山治理区)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南浔、石厦、瑶厝、秀山治理区)(招标编号:晋自施招***********),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八章第*节资格文件“七、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格式修改如下:
七、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称 | 职 务 | 性别 | |||
技术职称情况 (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 |||||
最高学历 | 手机号码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名称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注:*、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