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9-29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
及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可直接参与本项目。大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以上,小微企业所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应不低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
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拟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下午*点***点**分(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采购文件),袁仁健(项目评审)
电话:************(采购文件),************(项目评审)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附件: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申请领取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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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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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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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联系人 相关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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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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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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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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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司)名称(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