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备(普通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9-29
河南/郑州 招标采购
[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备(普通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2025-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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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2025-09-29 00:00:00
[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备(普通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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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备(普通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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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 *、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配备(普通类)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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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采购内容: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成效,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领域需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年版)》购置执法装备,以适应实际执法需求。本项目旨在为省本级及相关省辖市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单人防护装备、水质快检试剂包、手持光离子检测仪(***)、风速仪、水样采样设备、便携式噪声检测仪(声级计)、防爆对讲机、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便携式*、γ剂量率仪、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录音笔、通用车载诊断仪(***)、流量计、防爆照相机、便携式水质多参数分析仪、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仪、便携*射线荧光仪(便携***)、管道机器人、水质重金属快速检测仪、便携式烟气分析仪、便携式β射线颗粒物直读式检测仪、应急防护包、辐射防护包等设备装备****台(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次日起*年(原货物自带的质保期高于本约定质保期的以原质保期为准)。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至质保期满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年度、****年度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年*月*日以来连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供应商成立不满*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方式: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米路西)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现场会议。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约定的货物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号 | |||||||||||
| 联系人:马老师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与十里铺街建业五栋大楼*座**层 | |||||||||||
| 联系人:刘亚静、李萍、陈长河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亚静、李萍、陈长河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