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铜陵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9-29
安徽/铜陵 中标结果
关于开展2025年度铜陵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铜陵-2025-09-29 00:00:00

关于开展****年度铜陵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 来源:铜陵市水利局 访问量:*

铜水利函〔****〕**号

各县(区)水利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普农集团: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号)要求,现将我市****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铜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已在铜工作满*年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年度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年**月**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截止****年*月,申报人员近*个月社保由申报单位缴纳。
(四)各单位要根据人社部和我省关于职称工作的最新要求,坚持“破四唯”、重实绩的导向,注重能力不唯学历,突出业绩不唯资历,强调质效不唯论文,强化贡献不唯奖项,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建立完善以创新价值、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上一次评审未通过者,****年度不能提供反映其上次申报以来有效新增业绩材料或论文等,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年度职称评审材料。
三、申报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仍采取线下纸质申报的方式),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月**日,各县区相关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月*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入登录页面,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里下载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原则上应原件扫描上传,如需上传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供*份申报材料,*份为原始扫描件,*件为打码隐去申报人关键敏感信息的扫描件(打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发现未按要求隐去发现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为落实论文查重要求,申报人需上传可编辑的****文字版论文原件一份。
有关要求如下:
(*)工作业绩应是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以近*年为主)完成的,业绩材料应突出专业性、代表性,上传项目及材料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需提供本人在该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发挥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论文著作应是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以近*年为主)发表的,应确保期刊的真实性和论文水平,论文内容应与本人工作经历相符、工作内容相关,否则不予接收。论文著作材料命名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需上传期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录部分请对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
(*)聘书(或聘文)应上传申报人员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破格申报及申请转评人员按实际受聘情况提供;聘书应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已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继续教育情况应提供申报人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原始扫描件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名)。
(*)对于外地职称证书,申报人要提供证书原件以及网查*****平台证书截图或证书发证单位的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证书证明。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所在单位需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申报系统内下载)。申报人按要求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委托评审函*份(县区及以下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市直单位的,由市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份(职称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份,电子版同步报送至邮箱********@***.***(表内数据要与系统内填报的数据完全一致。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份,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参加评审。
*.专著等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及其他涉密文件。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月**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直接认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认定材料清单提交材料。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月**日。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后,再进行职称申报,导入业绩库数据,并提交至单位。
*.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等。
*.逐级审核。县区属单位的按县水利部门→县人社部门→市水利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单位的按市水利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委托评审。县区人社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上传职称申报平台,委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直单位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由市直部门盖章后上传职称申报平台,委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年**月**日。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发表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以近*年为主。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计算到****年**月**日止,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关于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号文件,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元/人,初级***元/人。
(三)关于职称直接认定。****年中、初级职称认定实行线下申报,线上发证,填写《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对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年见习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四)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五)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认真审查。上传的业绩成果、论文材料应由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其他材料由人事部门审核。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包括申报人的主要业绩材料、论文等,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对有职工反映或有争议的申报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及公示情况填入评审表中。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添加收藏】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