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9-29 00:00:00
【正在公告】宿松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千岭乡毛坝村龙新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千岭乡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千岭乡毛坝村龙新路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下仓镇下仓街*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宿松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千岭乡毛坝村龙新路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宿松县千岭乡毛坝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路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龙新路长*.****,新建单柱式标志、新建道口标注、新建公示牌、新建地名牌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良栋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霞、吴晓庆、施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陈汉乡广福村
联系方式:何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栋**号商铺
联系方式:吴先生 ***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一览表
*.磋商业绩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招标人在线确认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