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09-29 00:00:00
东山苏峰山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苏峰山道路及配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山苏峰山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苏峰山道路及配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东山苏峰山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苏峰山道路及配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招标人:东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地址: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石坛****号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闽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号明发商业广场*幢*单元****室
*.建设地点:东山县西埔镇苏峰山景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值);*值取值区间为:*%(含)~**%(不含)
*.交易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号*楼。
*.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福建耀景园林有限公司。
**.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福建鑫筑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金章注册编号:闽****************
投标报价:********.**元(含暂列金******元)
工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水电工程验收规程》**/***********的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如有更新按照更新后标准执行)。
**.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东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漳州闽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