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2025年农村公路绿化、文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29
2025-09-29
河北/邯郸 质疑投诉
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2025年农村公路绿化、文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29
河北/邯郸-2025-09-29 00:00:00
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年农村公路绿化、文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农村公路绿化、文化提升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号瑞泰澜庭一号楼一单元***
被投诉人: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地址:涉县***国道
被投诉人: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铜锣湾广场**号楼(维港公馆*座)***室
相关供应商:涉县兴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国道老爷庙段
当事人: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瑞泰澜庭一号楼一单元***
四、基本情况
“****年农村公路绿化、文化提升工程”项目于****年*月**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鼎航公司向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拓代理”)提出质疑。****年*月**日,新拓代理就鼎航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出答复,鼎航公司对新拓代理答复不满意,随后针对质疑事项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涉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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