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文件第2次澄清与修改
2025-09-29
辽宁/大连 变更澄清
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文件第2次澄清与修改
辽宁/大连-2025-09-29 00:00:00
监督部门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大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芳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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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滨海路(三号路至金七线)建设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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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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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各投标单位: 大连金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滨海路(三号路至金七线)建设工程***总承包做出如下补充: *、现变更为工程规模:滨海路(三号路至金七线)新建道路长度约*****,道路红线宽度***。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过路管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信号灯工程、桥梁工程等。 总投资:****万元,工程费用:****万元。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投标有效期调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建设工期调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新增:“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形式报价,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调整为“*份”。 *、付款方式调整为: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并开始技术工作,可拨付合同额的**%;工作成果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可拨付至**%;设计费在工程竣工后进行费用审定,审定后拨付至**%,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结清余款,具体以财政现行拨款要求为准。付款按相关程序执行,因资金原因造成的延迟付款,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工程项目未实施设计费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结算) 施工阶段:工程预算报财政审定后可按照审定价格及实际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为已完工造价的**%,工程竣工拨付至工程决算额的**%,财务决算后拨付至**%,资产移交、质保期满结清余款。具体以财政现行拨款要求为准。付款按相关程序执行,因资金原因造成的延迟付款,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质保金:工程决算金额*%,资产移交、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新增“施工图设计:工期(**)日历天”。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王宇
文件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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