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培育人数***人,其中常规培训班***人,农机手专题培训班**人。****年**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学员满意度达到**%以上,培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年,次数不少于*次。
*.开班计划
开班计划应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明确班级管理相关要求,经下达培育任务的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由培育机构公开发布。培育机构应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
*.课程要求
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学时为**分钟,每天不超过*个学时。
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
原则上,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全部专业技能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课程考核。
*.培育形式
培育课程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
课堂教学包括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鼓励采取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等形式。线上学习可采取网络直播或课件学习的方式。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在线学习、直播授课、课程考核及相关统计、监测和评价功能。其中,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
实践教学应在与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包括场地实训、顶岗实习、跟岗见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形式。
交流观摩应选取与培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开展。
*.培育师资
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
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讲授实践课程。“开班第一课”应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
*.培育教材
培育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
*.资金使用
培育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培育资金。可使用培育资金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擅自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培育对象管理
培育机构应加强培育对象管理,要求培育对象在集中培育期间,严格遵守班级管理制度,严禁酗酒、滋事或从事可能影响学习培训的娱乐活动。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为学员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结业证书
培育机构根据课程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结业证书。
*.跟踪服务
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年,次数不少于*次。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线上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完成。
**.信息档案
培育机构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
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年。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