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服务师生保障用房

*月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为保障经营性资产的合理利用,更好的服务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守信原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管理的服务师生保障用房租赁经营实行公开竞价,欢迎有资格的竞价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名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服务师生保障用房*月招租项目

二、招 租 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三、项目地点、面积及限定经营范围:详见第三篇。

四、项目承租形式

(一)采取租赁承包形式,竞价成交人在承租期内具有该服务师生保障用房的经营权和学校设施等财产的使用权、保管权,但承租者不得将其转租、分租或转让。*名承租人只能承租一个门面,每*名承租人不得在校内承租*个及以上商铺。各竞价成交人均须保持经营上的严格独立,禁止与校内承租人以任何形式的联合经营。严格禁止与其他相邻或相关的承租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旨在限制或排除竞争的垄断协议或协同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项(包)下的本次招租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承租期限:服务师生保障用房不超过*年(具体以招租文件和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承租期内租赁房屋遇学校规划调整,招租人有权提前*个月告知承租方收回服务师生保障用房,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承租方签订合同方式及时间:评审会结束后招租人需向预承租人发放 《中标通知书》,预承租人在发布竞价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若履约保证金截止缴纳后*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招租人有权不退履约保证金,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竞价成交人租金一年支付一次,遵循先交后租的原则;履约保证金按照*个月租金合计金额打入招租人指定账户留存,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遇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竞价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竞价人为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能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收、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责任的能力。

*.竞价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证照为多证合一的执照,以竞租方所提供的证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竞价人为自然人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二)特定资格条件

*.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我校有不良经营记录、与我校发生过法律纠纷及诉讼案件的竞价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第二篇“招租须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竞价地点、时间

竞价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校区综合楼***室)

竞价文件递交时间:********:***********:**

竞价文件截止时间:*********:**

七、联系方式

竞价者对本次竞价不清楚的问题,可以以下方式咨询。

*.招租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学府大道*


二〇二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