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护城河改造项目护岸安全评估的国有企业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09-29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关于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护城河改造项目护岸安全评估的国有企业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2025-09-29 00:00:00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护城河改造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开展前期工作,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护城河改造项目护岸安全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跃采[****]***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国有企业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

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护城河改造项目护岸安全评估

**.****万元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符合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②、满足其一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采用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的形式

*.本项目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均可

*.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现金

账户名称: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海盐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购买标书需要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①有效期的企业资质证书;②项目负责人证书;③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报名地址为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城北西路***号成成大厦*楼)。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

*.投标保证金:免。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号智创大厦*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将于************时整在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号智创大厦*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限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名,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证明出席)。

八、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发布于:海盐国资招投标平台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号

联系方式:王工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芳玲

联系方式:*************

地址:海盐县城北西路***号成成大厦*楼

*.监督单位: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号智创大厦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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