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交管执法涉案车辆扣留、拖移及其停放保管等服务 采购需求公开
2025-09-29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交管执法涉案车辆扣留、拖移及其停放保管等服务 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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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交管执法涉案车辆扣留、拖移及其停放保管等服务 采购需求公开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

详见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年。

*、中标人须在浏阳市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租赁期要大于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场地建立施救站(点),场地手续要完备。本项目设浏阳市城区站、沿溪站、北盛站三个施救站,浏阳市城区站再分设大瑶站点和跃龙站点、北盛站再分设沙市站点,一共三个施救站、三个施救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及地点

*、场地要求

*.*中标人须在浏阳市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租赁期要大于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场地建立施救站(点),场地手续要完备。本项目设浏阳市城区站、沿溪站、北盛站三个施救站,浏阳市城区站再分设大瑶站点和跃龙站点、北盛站再分设沙市站点,一共三个施救站、三个施救点。

*.* 场地的面积及所在区域应充分满足车辆停放保管工作需要并全部用于建设施救站(点),不得挪作他用浏阳市城区站、沿溪站、北盛站、大瑶站点、跃龙站点、沙市站点,以上所有施救站(点)总面积不少于**亩,其中城区站面积不少于**亩,北盛站面积不少于**亩。若面积不足以满足扣留车辆需求,中标人须无条件新增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场),新增的停车场须符合场地建设标准的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才能投入使用。因场地面积和使用时限未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 施救站(点)应设置办公区、员工生活区、保安室、群众接待室、值班室、卫生间能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 施救站(点)须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标示标牌有四周封闭的围挡、围墙施救站(点)须在导航软件上有定位(方便群众查找)。地面平整、夯实,无积水沉陷,被扣留车辆实行分时、分区、分类停放。

*.* 施救站(点)大门口须设置公告公示栏,公告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收费内容、投诉电话等。

*、车辆、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配备相应的拖车及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施救车辆车辆配置不少于**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要求中标人自有),其中重型专项作业车*辆,中型专项作业车**辆。

*.* 根据执法部门工作需要,中标人具备遇紧急情况下随时调度相关车辆的能力,能提供其他作业车型,包括不限于吊车、叉车等,保合同期内特殊施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 所有车辆须确保车况良好统一外观标识,体现中标人名称及投诉电话。确保车况良好、手续齐全,所有机动车需按照法律规定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及其他商业险种确保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持续有效。中标人投入车辆须在有效期内,对提供服务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年检、维修更新等,发现车况差的车辆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每个施救站(点)须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数量及性能均需满足本项目的消防要求,至少配备消防沙池、灭火器、锥形筒、防水手套、防盗视频监控系统、反光作业背心等。中标人应根据施救站(点)实际情况和消防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添加,所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必须能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服务期内因消防、安全生产等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 监控设备:中标人须在施救站(点)建设内部监控系统,按实际需要安装摄像机,确保施救站(点)全覆盖无监控死角,中标人应保证场内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确保采购人可随时通过后台查看场内情况,相关后台设备(含电脑、网络通讯)的配备及日常维护均由中标人承担。

*.* 施救辅助设备:中标人须配备有切割机、警示牌、警戒带、锥形筒、拖车辅助轮、摄像摄影器材、通讯器材、破拆器材、应急物品及其他必备的辅助设备。

*.* 中标人须对每个施救站(点)的安全负责,对停放在施救站(点)内的车辆须做好防火、防潮、防水、防盗、防雷击、防灾(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防事故(人为破坏等)等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服务措施。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施救站(点)严禁停放载有危险化学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中标人须在该类车辆入场前,要求车主及时转运,不允许装载上述物品的车辆在施救站(点)过夜。

*、人员配备

*.*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不少于**人,其中持有*照及以上驾驶证件的施救车辆驾驶人员不少于**人。每个施救站(点)需结合辖区、各站、点实际满足采购人日常工作需求,配备管理人员、施救人员以及足够后勤保障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可在项目范围内自由调配。

*.* 中标人要安排足量的值班人员,值班备勤,保障车况良好,服务群众。每台车外出作业时配备作业人员,夜间要保证正常的工作需求。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施救站()人员人数和工作种类进行增加或变更,因人员数量、工作内容变更后无人胜任等原因未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 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参与了难,不得私自使用、破坏涉案车辆,不得私自抽取被拖移(驾驶)车辆的汽油、柴油等燃料,不得挪用或侵占扣留车辆的随车物品、车辆配件,如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严禁工作期间酒(毒)驾和疲劳驾驶,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驾车、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工伤事故和其他意外伤害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和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救站(点),必须进入施救站(点)的要求全程有工作人员陪同、监督,以防止扣留车辆及随车物品等物资在场内被人为损坏或盗走。

二、其他服务要求

*、服务履行期间,中标人应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及社会保险,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统一着装、统一佩戴作业上岗证。中标人所聘司机应持与所驾驶车辆相符合驾驶证,具备相应的施救服务能力。

*、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所有工作有知情权及监督指导权,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但不干涉中标人的合法经营自主权。

*、采购人对中标人场地建设、车辆设施、人员要求、服务质量具有指导监督权,中标人的场地建设、车辆设施、人员要求必须有利于车辆拖移、停放、保管,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并按工作需要要求中标人适时增加场地、人员、设施设备,增加场地、人员、设施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采购人所有扣留的车辆放行只能由采购人行使,采购人放行车辆时必须开具车辆放行单》或《返还物品凭证》。中标人对采购人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或《返还物品凭证》无否决权。对超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或无主车辆,由采购人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进行涉案车辆报废处理、车辆拍卖及残值处理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台账清理移交等相关工作。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好涉案车辆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对交管部门委托扣留的车辆均需开具《收车保管凭证》给采购人。按规定及时通过“湘交扣”***录入涉案财务管理系统,做好车辆入场、出场登记,严格执行涉案车辆保管规定,不得私自放行、违规处理车辆,如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概由中标人全部赔偿。

*、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管理,服务期内服务人员不得向当事人索要钱物、不得故意刁难,不得乱收费等。如服务人员有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服务人员进行警告、罚款、调离、辞退等措施,并对中标人追责。发生上述情况中标人要积极应对,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向当事人退款、道歉等举措,消除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及舆情。

*、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援和大型警保卫等工作(短期)需要,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的指挥下无偿开展救援和清障工作。

*、中标人所有停车场地的安全、消防等软硬件设施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标准和要求。

*、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施救站(点)涉案车辆管理系统,包括进出车辆照片、电子台账等,并做到采购人可随时通过网络远程查看、审核和监督,网络远程监控系统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停车场内部监控系统及升级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须确保扣留车辆的安全,对停放在施救站(点)场地内的车辆要做好防火、防盗等保管工作。中标人在保管车辆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保管车辆及保管车载物品损毁、灭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

**、中标人施救站(点)必须**小时专人值班勤,并与交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施救

**、中标人施救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规范有效、安全文明。无特殊情况下,接到交管部门指令城区不超过半小时、乡镇不超过一小时内快速拖曳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

**、由中标人承担原服务单位场地内滞留车辆拖曳、转场费用。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和**日内与原施救服务单位解决好站点建设、场地租赁、设备收购、滞留车辆等遗留相关问题,并做好处理与交接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服务期内采购人中标人的服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挂钩。(考核细则附后)。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浏财函[****]*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年。

*、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开具放车单*日内,中标单位不得向车主收取停车费,超过*日后来领车的,中标单位可向车主收取物价核定的超期滞留停车保管费开具放车单*日后开始计算车辆滞留天数。同时,交通事故车辆放车时,涉及车辆施救的,中标单位可向当事人收取事故施救费(注:超期滞留车指已开具放车单但未取车)。

*、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违法、事故车辆达到报废期限,中标单位配合交管部门做好清理、处置工作

*中标人在实施涉案车辆托运、停放保管、放车及其他生产作业时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中标人必须保证被扣留涉案车辆的完整性,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自行拆卸、变卖处置涉案车辆。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次标的包括浏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交管中队行政执法业务。

*、中标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出售、泄密执法部门所扣车辆、涉及人员及物品信息,不得向任何人通风报信,不得利用工作平台或系统违规查询信息,不得利用信息牟利,所使用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必须做足安全措施防止资料泄露,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可对事故车辆救援进行有偿服务,中标单位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有偿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和车主协商对事故车辆救援进行收费。其经济行为不包括在本标的的范围内。

*、交通事故施救费不在本次标的范围内,强制报废时,由报废中标单位按物价部门评估价格支付该笔费用。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解决遗留问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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