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09-29 00:00:00
福建紫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的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金铜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上杭工业园区南岗金铜产业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地〔****〕**号),经专家评审和行业监管部门意见,原则同意核准上杭环保科技产业园废水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代码:************************)。
一、建设单位:福建紫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杭临城镇黄竹村(南高速出口)。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废水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座,废水总设计处理规模为*****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水质监控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回收利用系统、事故应急系统,配套建设道路及辅助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五、请你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间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特别要落实对污泥交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外运处置。
六、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核准前置要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是: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上杭工业园区南岗金铜产业园**********地块规划条件》(**:*******);县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上杭工业园区南岗金铜产业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地〔****〕**号);县政府《关于同意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综〔****〕**号);县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上杭工业园区(南部产业园)总体规划、上杭县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综〔****〕***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