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09-29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台黄财罚决字〔****〕第******号
二、项目名称:黄岩区上垟乡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四期—上垟乡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穿城北路***号三楼南区
五、基本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上垟乡人民政府黄岩区上垟乡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四期—上垟乡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于 ****年**月**日**:**开标,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投标,*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在中标后,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及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张杨军询问笔录,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在****年*月发生股权变更,新老股东对是否承接本项目存在分歧,最终决定放弃中标。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
六、处罚依据
当事人台州市中义建设有限公司、张杨军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七、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肆拾元玖角伍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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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