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09-29 00:00:00
海安高新区****路灯新装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路灯新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工程规模:根据要求对 ****(启扬高速海安西出口至如皋界、**** 至**** 段)路灯实施新装工程,总长约 ****。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根据现场踏勘,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须通过论证及评审(设计图论证及评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交易发起人不再另行支付)。
后续服务包括:工程前期咨询、设计审查、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与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配合、根据要求整理台账资料,编制项目工作方案文本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设计变更,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设计规范出具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交易发起人不再另行支付)。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根据现场情况及交易发起人通知后*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通过审查后**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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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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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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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高新区****路灯新装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
**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具备道路专业或电气工程或照明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 |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或电气工程或照明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交易响应人承担过工程投资额***万元及以上国道、省道路灯新装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设计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其他条件:*.投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响应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 :**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元, 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四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联系方式
*.*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 ***********。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安高新区镇南路
联系人:吴月
电 话:*************
*.*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北城街道朝阳南路**号
联系人:王凯云
*****;*****;*****;电话:***********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