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5-09-29 00:00:00
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监理
第一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监理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修改“第二章 招标公告”中“工期(交货期)”中的以下内容: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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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 |
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 |
*、修改“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六、监理期限”中的以下内容: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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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理期限 |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施工工期暂定***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施工工期暂定***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号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号二层***室之一 |
联系人:钟工 |
联系人:麦先生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