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中免外轮供应服务有限公司1%股权挂牌披露
2025-09-29
山东/烟台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烟台港中免外轮供应服务有限公司1%股权挂牌披露
山东/烟台-2025-09-29 00:00:00
山东/烟台-2025-09-29 00:00:00
烟台港中免外轮供应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烟台港中免外轮供应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海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天运[****]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及天圆开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逾期若不支付,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重新挂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或工商局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