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5-09-29 00:00:00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榄村三村农用地使用权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信息:
资产名称 |
用途 |
资产地点 |
占地面积 |
租期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复耕履约保证金 |
狮山镇大榄村三村农用地 |
农业 |
狮山镇大榄社区永红经济社、大榄社区永丰经济社共有下渠口等一批农用地 |
约**.**亩 |
约**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 元/亩/年 |
***.** 元/亩/年/次 |
** 万元 |
** 万元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瑕疵等) |
*、本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根据最新三区三线成果,该宗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一般农用地。若实地非农化、非粮化的,不得按现状保持,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本宗地为新增耕地项目,竞得人需在宗地内完成不少于**亩的新增耕地,且务必在****年**月**日前完成**亩新增耕地的农作物种植,并达到佛山市南海区耕地恢复验收标准。 *、为保证新增耕地(耕地恢复)履约,竞得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依约一次性交纳复耕履约保证金**万元给招租人(出租人)。如通过新增耕地验收,则招租人(出租人)在自取得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等材料之日起**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的复耕履约保证金。如未能通过新增耕地验收,则属竞得人根本违约,招租人(出租人)有权没收复耕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竞得人须在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限期整改。如竞得人拒不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或在限期内整改不成功,招租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竞得人责任,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农用地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须种植稻谷、小麦、玉米,也包括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竞得人利用本宗地用于合同约定用途外的用途,招租人(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相关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招租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本宗地恢复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租赁物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土地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榄社区永红经济社、大榄社区永丰经济社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面积**.**亩,约定租期至****年*月**日止。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有权将该合同标的物公开出租(租赁)给第三方。 *、若竞得人需要清理出租人遗留的搭建物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或附属设施、其他物品方可使用土地的,由此产生相关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招租人(出租人)不对此承担。土地日后开发所需水电燃气、通讯、土地平整、道路等基建费用和相关开发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产权证照情况: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人为大榄社区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证号:佛粤(****)佛南不动产权第*******号,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竞得人在承租期内需查阅关于本合同项下土地涉及的产权证,可自行向甲方咨询。
*.租金收取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租金每*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的租金标准为公开交易的成交价,往后每个周期租金在上一周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按先交后用的原则交付租金,租金按半年度为一期进行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竞得人依约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合同首年租金(按当年度剩余租期计算)。在合同首年**月**日前,乙方提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次年上半年度(下期)租金。在每年的*月、**月的**日前,乙方提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付清对应半年度(每期)的租金(即*月**日前付清****月的租金、**月**日前付清***月的租金)。合同最后一年(****年)租金按半年度收取,在****年**月**日前付清。若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向甲方缴纳当期应缴租金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须开立银行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意向人需提供从事生产经营农业行业活动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以下经营范围中的两项:土地整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谷物种植,农作物种植,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种植、养殖、培植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行业。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以企业法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企业法人不能参加竞买。
*.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以上的**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网上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招租人不组织交易资产的土地现场踏勘,意向人应自行实地查看资产现状,亦可自行向招租人咨询了解资产相关情况。本宗地由招租人(出租人)按现状进行交付。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项目土地现状完全了解并清楚,竞得土地后不得再对土地现状问题提出异议,并同意由出租人按土地现状交付。出租人不再承担租赁物任何状况下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水电燃气、道路等)。双方确认以此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具体位置详见合同附件。本租赁物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租赁范围。租赁物上如有出租人遗留的搭建物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或附属设施、其他物品,需清理后方可使用土地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招租人(出租人)不对此承担。
(三)交易时间
*.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年* 月 ** 日至 ****年 **月 **日**时**分止;(交易前*天)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 **月** 日**时;(交易前一天)
*.网上报价时间:****年**月**日** 时 ** 分至** 时 ** 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号风尚蓝湾*座*号铺
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