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
2025-07-03
山东/聊城 招标采购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
山东/聊城-2025-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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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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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


实施主体 莘县县委办公室 行使层级 暂无
基本编码 ************ 实施编码 ******************************...
行政相对人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理结果名称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意见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类别:,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年*月国务院令***号,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管理。”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监督检查 《保守国家秘密法》 **个工作日 监督结束 裴红丽 保密局 科员 保密办公室
  • 行政复议

    部门:莘县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政府街*号

    电话:************

  • 行政复议

    部门:莘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政府街东首路北

    电话:************

  • 问题*: 具体办理地址?
    回答: 莘县县委办公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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