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监理)质疑结果公告
2025-09-28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监理)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宁德-2025-09-28 00:00:00
福建/宁德-2025-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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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
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中心)(监理)
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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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我方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上述招标项目投标,在 **** 年 * 月 ** 日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被认定为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诚信承诺函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条规定,评审不通过”。对此认定,我方表示不赞同,具体异议如下: 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函》(含投标人承诺函及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且已按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完成 “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的核心要件。但公示中以 “诚信承诺函扫描件不完整” 为由否决投标,我方经反复核对招标文件全文,未发现任何条款明确要求 “诚信承诺函需逐页盖章后扫描上传”,评标委员会以 “未逐页盖章”(或类似 “扫描件不完整” 的隐含理由)认定我方投标无效,缺乏明确的招标文件依据,属于对投标文件要求的不合理扩大解释,直接导致我方合法投标权益受损。
*.《招标文件正文.***》中关于诚信承诺函的明确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之 “五、诚信承诺函”(含投标人承诺函、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备注 * 均明确规定:“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 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扫描上传”;备注 * 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上述条款仅要求 “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未提及 其他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款 “形式评审标准” 中,关于 “投标文件格式” 的评审标准明确为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而第六章 “诚信承诺函” 格式未包含 “逐页盖章” 要求,因此 “逐页盖章” 不属于形式评审的实质性要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由否决投标,不符合 “评标办法应严格依据招标文件明确条款” 的基本原则。 *.《招标文件正文.***》中关于投标文件签署的通用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项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明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该条款仅对 “需盖章的情形” 作出通用说明,未额外要求 “诚信承诺函需逐页盖章”;同时,第 ** 项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 仅要求 “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涉及 “逐页盖章” 的扫描件完整性标准。 *.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情形应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应 “明确、具体”,不得通过隐含或扩大解释增设未明确的义务。本案中,招标文件未明确 “诚信承诺函逐页盖章”,评标委员会以此为由否决投标,不符合 “依法、公正评标” 的法定要求。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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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详见回复函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