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消化内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次)采购/资审公告
2025-09-28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消化内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次)采购/资审公告
安徽/阜阳-2025-09-28 00:00:00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消化内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消化内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货物需求中(一)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具有≥**存储容量的内置病例管理系统,可脱离外置工作站进行病例管理,可查看、编辑、保存、预览、打印病例报告级病例报告检索;可通过***接口一键导出当前检查数据”; 更正为“*.** 图文工作站:具有≥**存储容量的病例管理系统,可进行病例管理,可查看、编辑、保存、预览、打印病例报告级病例报告检索;可通过***接口一键导出当前检查数据”;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货物需求中(一)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 图像处理器可兼容连接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十二指肠镜、光学放大胃肠镜、超声内窥镜”; 更正为“◆*.** 图像处理器可兼容连接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十二指肠镜、光学放大胃肠镜”。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资信分关于“业绩”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分,满分*分。备注: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如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同时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②同一采购单位的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份得*.*分,满分*分。备注: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如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同时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②此处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不限合同签订主体。”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自行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址:阜阳市颍河西路 **** 号

联系方式:魏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祝亚飞、程星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亚飞、程星

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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