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09-28
上海 招标采购
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2025-09-28 00:00:00

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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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和大厦等物业管理服务(行政办公中心),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域展示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兰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保税区管理局档案库房,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北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外高桥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吴家祠堂(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点),地址为外高桥自贸区富特中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本项目主要为管理局外高桥区域上述五个部分提供整体、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建筑物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公共设备维护、保养;安保管理;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垃圾清运、处理;展厅管理管理;档案库房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绿化养护服务等。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采购的外高桥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号。
    *、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首年服务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现场踏勘:****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基隆路*号,联系人:刘力,联系电话:********。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地 址:浦东新区基隆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冰、李星雨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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