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民政局采购困难群众健康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9-2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荔湾区民政局采购困难群众健康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广州-2025-09-28 00:00:00

荔湾区民政局采购困难群众健康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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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现对困难群众健康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荔湾区民政局困难群众健康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服务户数约***户,每户服务费约***元)。

  (三)项目时间:****年*月底至****年**月底,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服务要求

  (一)为民政部门提供困难群众健康监测的基本信息,服务提供商对服务对象进行实地走访,采集详细的健康信息和生活环境信息。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包括低保、低边、特困等重点需要关护人群信息,为后续的健康管理与安全看护提供基础数据。

  (二)运用智能化手段,为服务对象配备健康监测设备工具,服务商提供数智设备与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居民健康数据进行分析,为家庭医生提供精细化管理与服务的建议。

  (三)按照服务内容,为已配备服务包的困难群众上门开展风险评估,评估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心脑血管等突发事件预防服务,及时掌握居民的健康与安全状况,并反馈给民政服务部门,有助其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四)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人员可通过全周期**健康平台,对服务对象的健康和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回访。提供健康指导和生活帮助,包括居家日常监测服务,以及健康宣讲,如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指导,以提升居民的健康意识。

  (五)提升联动预警与应急响应,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服务对象发出紧急呼叫时,平台自动发出预警信息,服务人员及时响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助力民政部门定期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营业范围、资质及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服务体系和制度。

  (四)所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名须知

  (一)现场递交资料报名

  *.本次项目投标采用线下投标的方式。递交资料时间:****年*月**日开始至**月*日**时截止(工作日,上午*:**—**:**;下午**:**—**:**);超过截止时间将不接受投标资料,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抓紧时间递交资料。

  *.报名供应商须到达现场递交资料。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前交到报名地点。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根据附件提供的常用采购清单报价(含税),并注明货品产地、纳税属地、结算方式、送货时限、提供服务等内容;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以上纸质资料须盖公章,所有资料封存在同一密封袋中,封面及封口处盖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手机,投标资料电子版现场递交后,由工作人员告知电子邮箱,并在递交资料时间内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否则投标资料作废。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二)比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由区民政局采取三方比价的方式,组织比选小组进行评审,以评审组人员综合评分为依据,确定中标机构。如在截止时间内收到参选材料的单位未达到*家有效报名数,本次比选作废,该项目将择期再次开展比选流程。

  六、项目联系人

  (一)联系人:余先生

  (二)联系方式:************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逢源北路**号

  (四)报名科室:社会福利救助科(二楼***室)

  附件:荔湾区民政局困难群众健康监测服务项目需求表.****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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