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28 00:00:00
银成公寓*号楼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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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成公寓*号楼电梯更新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银成公寓*号楼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申达电梯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办***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元)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所投品牌:通力电梯 所投电梯型号:**** **********
招标人:合肥市银成大厦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长江中路***号
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颖上路与灵璧路交口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灵璧路与颍上北路交口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史工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应答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