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山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哈工机器人智能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哈工机器人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地点: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
建设单位:安徽山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一期用地约**亩,拟新建标准化厂房、研发车间、办公楼、喷漆房等附属建筑,购置数控车床、数控铣床、加工中心、钻床等设备若干台(套),完善消防、绿化、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等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清污分流挠性阀装置及自动化控制系统 **** 套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房废气、喷塑粉尘以及固化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一并通过*根***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 高的排气筒(*****)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高的排气筒(*****)排放。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切割、焊接、抛丸、喷塑、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二级标准;调漆、喷漆、晾干及喷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 部分:其他行业》(****/****.******)表 *“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中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 **** 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其他行业》(****/****.******)表 * 中的有关标准。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用吸粪车抽走处理。
*、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金属屑、废皂化液、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以及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少量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修;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皂化液、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或者离心等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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