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25-09-2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年耗材采购项目(第十六批)*微波消融针(适用于甲状腺良性结节治疗)及适配设备租赁(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增加以下条款:
★*.*.*投标人须对所投所有规格型号产品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是指在投标人所报每项产品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投标人填入*.*(**%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产品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每项产品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分计算】;且所投所有规格型号产品优惠率必须保持一致。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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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 |
优惠率 (所有规格型号产品优惠率必须保持一致) |
投标报价计算方式 (每项产品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分计算) |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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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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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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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时**分止。
更正为:****年**月**日**时**分起至**时**分止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变更后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年耗材采购项目(第**批)*******
耗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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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注册证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报价单位 (最小使用单位) |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 |
优惠率 |
投标报价单价(元/最小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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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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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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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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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最小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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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最小使用单位)计算方式 |
如有多规格不同报价的按(元/最小使用单位)的平均单价计算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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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表规范要求):
(*)“医用耗材名称”或“名称”应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
(*)“注册证产品名称”应为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中的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应为所投产品单一规格型号产品(以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中“规格型号”为准),若所投多个规格型号产品,应新增序号后填写,特别说明即使≥*个规格型号产品的报价无差别,也应新增序号后填写。
(*)“品牌”、“产地”应为所投产品品牌、产地。
(*)“报价单位(最小使用单位)” 应为所投产品某规格的最小使用单位(以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中“最小使用单位”为准)。
(*)“单价(元)”应为所投产品某规格的最小使用单位的单价报价。
(*)“投标报价均价(含税)”应四舍五入保留至“分”位。
(*)投标人须对所投所有规格型号产品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是指在投标人所报每项产品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投标人填入*.*(**%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产品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每项产品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分计算】;且所投所有规格型号产品优惠率必须保持一致。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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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 |
优惠率 (所有规格型号产品优惠率必须保持一致) |
投标报价计算方式 (每项产品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分计算) |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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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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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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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所投整套产品中每个产品的单价。(如,一套产品组成为*+*+*,则*、*、*产品单价均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出)。
(二)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年耗材采购项目(第***批)******
出租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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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单位 |
单价投标报价:元/台/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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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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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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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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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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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含税)计算方式 |
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所配套的所有适配设备的租赁费用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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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表规范要求):
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
(*)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所配套的所有适配设备的租赁费用之和;
(*)举例说明:
①若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需要适配设备仅为设备*,则“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为设备*的租赁费用;
②若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需要适配设备为设备*+设备*, 则“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为设备*的租赁费用+设备*的租赁费用;以此类推。
(*)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均按*年租赁费用计算。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变更后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一)耗材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年耗材采购项目(第**批)*******
耗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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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注册证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报价单位 (最小使用单位) |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 |
优惠率 |
投标报价单价(元/最小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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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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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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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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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最小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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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最小使用单位)计算方式 |
如有多规格不同报价的按(元/最小使用单位)的平均单价计算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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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表规范要求):
(*)“医用耗材名称”或“名称”应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
(*)“注册证产品名称”应为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中的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应为所投产品单一规格型号产品(以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中“规格型号”为准),若所投多个规格型号产品,应新增序号后填写,特别说明即使≥*个规格型号产品的报价无差别,也应新增序号后填写。
(*)“品牌”、“产地”应为所投产品品牌、产地。
(*)“报价单位(最小使用单位)” 应为所投产品某规格的最小使用单位(以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中“最小使用单位”为准)。
(*)“单价(元)”应为所投产品某规格的最小使用单位的单价报价。
(*)“投标报价均价(含税)”应四舍五入保留至“分”位。
(*)投标人须对所投所有规格型号产品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是指在投标人所报每项产品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投标人填入*.*(**%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产品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每项产品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分计算】;且所投所有规格型号产品优惠率必须保持一致。
示例: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挂网价格 |
优惠率 (所有规格型号产品优惠率必须保持一致) |
投标报价计算方式 (每项产品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分计算) |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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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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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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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所投整套产品中每个产品的单价。(如,一套产品组成为*+*+*,则*、*、*产品单价均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出)。
(二)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年耗材采购项目(第***批)******
出租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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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单位 |
单价投标报价:元/台/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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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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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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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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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含税)计算方式 |
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所配套的所有适配设备的租赁费用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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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表规范要求):
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
(*)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所配套的所有适配设备的租赁费用之和;
(*)举例说明:
①若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需要适配设备仅为设备*,则“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为设备*的租赁费用;
②若所投试剂产品完成采购需求内容需要适配设备为设备*+设备*, 则“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为设备*的租赁费用+设备*的租赁费用;以此类推。
(*)适配设备租赁投标报价均按*年租赁费用计算。
(*)适配设备租赁仅接受一种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变,特此告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岛市市立医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号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号北大资源博雅*号楼**层****室
联系人:逄昊晟、曹丽娜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