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09-23 00:00:00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定鼎门社区邻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日期:**********来源:区财政局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定鼎门社区邻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洛龙政采磋商(****)****号**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河南千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号院*幢***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定鼎门社区邻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张彤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伟、李艳霞、贺玉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磋商(****)****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采购评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号衡达地标*楼***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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