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9-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林业有害生物智能化监测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洋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福欣楼*层***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泉驿区建材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文旭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年林业有害生物智能化监测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存在排他性,歧视性条款
投诉事项*:主观评分标准模糊
投诉事项*:售后服务中“通用型诱捕器测报诱芯”标准不明确
投诉事项*:核心产品认定依据不足
投诉事项*:技术要求★**、整体需求不明确
投诉事项*:指定性参数该参数可能仅某一品牌产品能满足
投诉事项*:存在采购需求与市场脱节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错误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出现高度吻合
投诉事项**:代理公司不履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