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的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对高明区国省县道边坡的日常观测和监控,保障边坡巡查一线人员的作业安全,同时对存在隐患的边坡进行整治,完善全区国省县道公路路基边坡检修通道及通道扶手、检修平台和排水天沟等附属设施,实施区国省县道边坡隐患整治项目。本项目包括对高明区国省县道**个需整治提升的边坡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按需进行临时交通维护。 二、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三、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进行项目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返工修复。 四、施工期要求 由签订合同日期起**个日历天。 五、发包方式 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六、费用估算 最终按审核价下浮 *%,项目合同价约***万元(含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七、付款方式 该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过,三个月内支付结算价**%;一年内支付余款**%。逾期支付不计利息。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须确保企业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为高明区内。 九、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公告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三个工作日。 十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上午*:*****:**。 十二、报名地点 高明区杨和镇禄堂侧区公路养护中心机安室。 十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胶装成册)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注: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十四、抽签时间 ****年**月**日**:** (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十五、抽签地点 高明区杨和镇禄堂侧合和大道区公路养护中心四楼会议室。 十六、其他要求说明 *.本项目抽中标单位一名,候选单位一名。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取消公路养护中心开展的后续*次投标资格并报备上级部门,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