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09-28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杭州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杭州-2025-09-2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年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本项目 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元),响应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杭州欧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
开户银行:泰隆银行杭州建德支行。
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缴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
注:
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
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
注:
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汪家路***号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欧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红枫商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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