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9-28 00:00:00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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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拟对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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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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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项目编号:***************)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结果,签订了《*********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管理的项目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现按照深圳市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定》第七条:常态反恐怖防范之安保力量要求,****人以下小学至少配备*名专职保安员,****人以上小学,每增加***人增配*名专职保安员,根据目前清湖小学****人计算,故需要在原有保安员**名基础上增加*名专职保安员,同时按照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龙华区教育局申请追加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标的经费的复函,现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具体费用与补充条款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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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中安保力量配备要求:**** 人以下的小学至少配备 * 名专职保安员;**** 人以上的小学,每增加 *** 人增配 * 名专职保安员,结合我校现有学生人数,市、区公安通报要求我校应配足**名保安员,****年学校保安人数**名,学校****年*月至****年*月追加标的经费******元,保安人员增加*名,因服务期限到期,故重新申请追加物业服务,共计追加服务费******元,所追加服务的服务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共计*个月,追加经费已在计划内落实。上浮率不超过项目原标段四标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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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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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 地址:龙华区清华东路***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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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



